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16〕142号)精神,2018年,我市将继续通过“积分制”办法解决流动人员适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公办学位问题,未能提供卫生计生审核资料的流动人员也能申请积分。
请您迅速与工作地或产权房所在地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镇区行政服务中心)联系,在2018年4月15日之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查阅《细则》可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或中山市流动人口政务网,全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咨询热线:12345)。